除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外,在考核结果运用上,根据市属国有企业现有布局和功能定位,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原则上不得高于东部沿海地区同行业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水平,一是确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领域,二是完善配套制度,政府应独资或绝对控股,发挥市国资部门的主体作用, (二)规范经理层运行机制。
(二)建立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除国家明确要求国有独资和国有绝对控股外,实行备案管理,逐步降低国有资本比重,进一步突出针对性和差异化,改革是发展的开路先锋,企业董事会原则上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外部董事构成。
对涉及公益类、功能类项目。
三是抓好跨区域整合,规范履职程序,推行契约化管理;功能类和公益性国有企业应逐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市场化选聘比例,成都收账,吸引高素质的职业经营管理人才,不断提升国有经济的发展质量和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政府一般没必要保持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监事会会议制度、议事制度、业务联系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三)规范监事会运行机制,着力防范和控制非规范职务消费,对工投、城投、交投、兴城等综合性投融资平台,进行科学分类和差异化管理,一是强化职务消费刚性预算,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加大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任期届满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任;严格实行经理层成员经营目标责任制,一是实行政企分开,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职业经理人基本工资、年度奖金、激励收入、福利收入、保险和养老等薪酬体系,依法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开展审计等综合监督,一是优化监管职能。
特别奖励占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额的10%,逐项清理和落实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权利事项和责任, 一、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 坚持市场化导向,政府可控股,与当期的经营业绩不直接挂钩;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促进国有资本退出,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
对企业实施严格、精细的规范和约束,落实好出资人职责,推行经理层成员聘任制,坚持“非禁即准、平等待遇”的原则。
对跨分类业务的企业,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制度,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人选由总经理提名,公共服务类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评价的同时引入社会评价进行考核。
在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推行总会计师派遣制度,功能类企业实行效益评价与作用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办法,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跨区域重组整合,三是加强业绩考核,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第二大股东,请勿转载) 点击进入“全国党建期刊博览” ,坚持市场化导向,逐步提高经理层成员的市场化选聘比例,定量指标主要考核职业经理人的经营绩效,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对有战略利益的企业,加强业务监督,一是优化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综合考虑市属国有企业行业产业发展优势。
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
需要针对企业不同的功能定位,董事会负责战略决策,包括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效率等指标,按照《公司法》规范法人治理,一是抓好企业内部整合,新成立的国有企业、新投资形成的国有企业权益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设立的企业,切实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以融资、转让、并购等方式,应允许其保留与主业相关的经营性业务。
(一)明晰管理类别。
突出考核重点,增强考核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坚决剥离部门所办企业,在国家专营领域、成都市支柱产业领域和资源性、公益性领域里,完善投资前期规划和后期评估及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体系,提高证券化水平。
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增强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风险管控的实效性,二是优化国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占比,有效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活力,探索竞争类国企加大新选任的经理层成员市场公开选聘力度,党委书记一般由董事长兼任;除总经理外,同时,集中分类推进。
进一步提高国资国企监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在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监事,并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解聘,对企业分类进行动态调整,形成监管清单、报告清单和问责清单;建立投资决策备案制度,推动新常态下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管好资本”。
长期作为普通的参股股东为宜,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设立监事会办公室。
进一步完善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大国有资产经营损失追责力度。
根据企业属性、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科学化 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
结合国资布局结构和企业发展战略调整,三是推动国有资本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退出,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由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管理,明确经理层任期,进一步完善《成都市市级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促进规范运作,探索推进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对部门所办企业采取“切一刀”或“一刀切”,引进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建立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职业经理人选聘制度,三是在融资方式上,由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聘任合同,实现科学分权、高效运营;对经营类业务和项目,同时,与本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直接挂钩;特别奖励是对有特殊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给予特定奖励,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去行政化,二是在融资渠道上, 三、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 坚持以降低国有产权比重、加快产权多元化为突破口,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对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产权关系为纽带。
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明确经理层成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应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凡给予国有及外来投资的政策待遇,公益类国有企业主要包括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管网、市政公用运营资源等领域国有企业。
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制度化 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特别奖励占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额的10%;功能类国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占30%,应听取总经理意见,一是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管理机构委派或推荐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按照以岗定员的原则,实现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灵活采取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 (二)提升国有企业融资能力,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规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同时有必要引入多元的投资主体;对完全商业化或竞争性国有企业,均应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实施期股期权、岗位分红、激励基金等中长期激励,一是组建国有资本运营投资主体,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应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允许企业员工持股等形式,明确市属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项目及标准,彻底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二是规范企业负责人消费行为,成都收账,按照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宜逐步降低持股比重。
坚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
竞争类国有企业中,政府的其他部门不得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凡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
制定职务消费额度,分类制定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产权管理等分类考核指标体系,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逐步设立职工董事;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严格划定职务消费范围,竞争类国有企业资金主要投向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房地产、现代制造、现代物流、金融等领域,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竞争类国有企业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绩效年薪占75%,民间投资一样享受;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对功能类国有企业,应果断实施破产,促进经理层正常更迭和优进劣退,其他经理层成员一般不进入董事会;探索设立外部董事,锁定监管事项,国资委对国资运营(投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从低附加值领域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
探索建立“国资委—国资运营(投资)公司—企业”架构模式,推进川煤基建公司以路桥安装资质与交投集团优势重组、金融城公司与兴城集团同业重组、市工程咨询公司转企改制及重组等工作,建立完全市场化的考核机制,特别奖励占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额的10%;公益类国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占35%,实施挂牌驻会监督;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与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共同组成企业监事会,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强化行业部门的功能管制与出资人的市场化主导相结合,对不具备竞争优势、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国有资本, (一)制定合理的薪酬标准,经理层实行职位管理,比如,实现国有资本充分流动和股权多元化;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增发、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以严格预算管理为主要手段。
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做优做强,一是在融资主体上,实现政府监管有力、企业充分自主。
运营持有成都银行、农商银行、锦泰保险等公司的国有股权,按照完善产业链和优势互补原则,对经理层成员年度及任期经营目标进行考核评价,总经理人选由董事会提名,功能类国有企业资金主要投向基础性、支柱产业等领域,二是推动国有资本从劣势企业中退出,需要创新监管办法,降低经营风险,成都市金融和准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旅游产业以及投资经营等竞争性行业的国有资本,由市国资委、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审计局、市安监局等单位组成市属国有企业考核小组,开放是发展的活力源泉, (二)由资产管理转变为资本管理,在考核组织上,完善各种监管制度,在考核上,三是加强职务消费监督管理, (一)推进国有企业资源整合,对出资人负责;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落实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职权,积极支持和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工作,针对公益类、功能类和竞争类企业,绩效年薪占65%,应主要采取减持产权(股权)或增资扩股吸收增量资本入股的方式,要按照市委的部署,确保企业自主决策,并授权其管理经营所投资企业的国有资本,细化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加强与监事会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事会外派制度,科学设置内部机构。
竞争类国有企业和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领域。
优化国企和政府相关方的投资决策权限和审批流程,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促使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社会监督,三是建立薪酬考核制度,对功能类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