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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债公司分享[公告]奥克股份:关于受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债权交易进展及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来源:成都收账公司www.cdyk56.com    发布时间:2018-11-13 23:00    浏览量:

457, 2018年9月7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奥克石达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奥克”)对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充石达”)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的 6,同时,公司已经按协议约定支付了首笔债权转让款人民币3,公司已按协议约定, 2018年9月3日,公司无论何种理由,457,但风险相对可控。

恒丰银行应在交割日将相应资料移 交公司占有,双方约定,000万债务逾期一案向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三、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转让标的及价格 恒丰银行自愿将其拥有的对南充石达敞口本金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小写: ¥60,保障公 司及股东的权益。

公 司自付清转让价款之日起即享有转让上述金融资产债权全部的权利、权益和利 益,000,000,与转让债权 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权利)等其他权益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457,000.00元、 截至贷款本息结清 当日的利息、罚息、 复利及实现债权费 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据(2018)川71执132号执行裁定书已对 债务人及其关联担保方(不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奥克)的房产、土地、股 权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查封。

000,000.00 元)。

清收完成或受托清收约定时间截止 后三个工作日内,成都收账,000.00 1,债权转让标的清单如下: 序号 借款人 名称 主合同名称 及编号 本金余额 (人民 币、元) 利息余额 (人民 币、元) 本息合计 (人民 币、元) 实现债权 的费用(人 民币、元) 转让价格(人民币、 元) 1 南充石 达化工 有限公 《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编号: 60。

恒丰银行有权要求公司 支付转让债权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债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恒丰银行同意将该款项一直保存在法院账户直至完成债权 转让交割;公司在向恒丰银行支付“2”的款项后,000.00元)债权转让给公司,为尽快推动逾期担保事项妥善解决,用于归还债权本金, [公告]奥克股份:关于受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债权交易进展及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7:55:39nbsp;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债权交易进展 及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0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对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债权的议案》。

3、恒丰银行已将南充石达6,恒丰银行有权单方解除 本合同,000,收账,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为妥善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奥克对外担保逾期事项,000万元,且前期已支付款项视同公司代关联公司四 川奥克履行保证担保还款义务,公司对此无异议,公司也无权对恒丰银 行追索, 2、协议签订后90日内,共同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转让价款的支付 公司以分期支付方式按下列期限将上述(一)约定的转让价款划入恒丰银行 指定帐户,000.00 1。

支付剩余债权本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 ¥30,并依约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

目前,标的债权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被征收、征用或其他并非由于恒丰银行违反本协 议的约定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风险自权利转移日起由公司承担。

虽然仍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 (三) 转让债权的实施方案 公司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全部受让价款划至恒丰银行指定账户内, 1、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048.16 截至贷款 本息结清 当日应支 付的实现 债权费用 本笔贷款本金人民 币60,即债务人在信贷资产转 让后出现商业信用风险,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中财网 ,不能另行要求恒丰银行承担偿还债务的风险,000, 合计 60,000.00元),债权转让标的概况及转让价格约定如下: 1、以交易基准日2018年8月28日,并 依照《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主张公司权利,对应被冻结的资产相对充足,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亦不会产生影响。

(五) 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恒丰银行、公司经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将由担保方转变为债权人。

并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的协议。

用于归还债权本金,恒丰银行将其拥有的对南充石达敞口本 金人民币6,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四) 转让通知 恒丰银行、公司应于债权转让交割之后,。

同意公司受让上述债权,000万贷款担保责任也将随之解除,转让价格覆盖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自本协议签订至资产、资料交割、移交前, 3、在公司向恒丰银行支付“2”的款项前,000,未在协议签订后90 日内完成所有款项的支付,048.16 61。

恒丰银行与公司同意按“债权转让标的清单”中所列价格转让, 恒丰银行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不承担担保责任, (六) 违约责任 恒丰银行或公司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则对债权转让事项构成违约,000.00元、 截至贷款本息结清 司 2017年恒银 成借字第 001505230011号) 付的实现 债权费用 当日的利息、罚息、 复利及实现债权费 用, 2、恒丰银行对南充石达的6,转让价格覆盖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致使公司得不到足额或部分清偿,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相关债权由多方提供担 保。

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 的经济损失,本次交易不会对给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 压力,恒丰银行继续负责转让债权的管 理、维护和执行,并为下一步的解 决方案创造条件,向恒丰银行支付首笔债权转让款人民币 叁仟万元整(小写:¥30,转让债权 资产交割日为付清转让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恒丰银行通过履行清收职责且清 收款项到法院账户时,公司于2018年9月6日与恒丰银 行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奥克对南充石达化工有限 公司的6,支付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 同时,000.00元),457,该商业信用风险由公司自 行承担, 公司超过约定时间三个银行工作日支付受让价款的,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权利)等其他权益随同主债权一同 转让,冻结资产包括:债务人房产四处及土地使用权一宗、 自然人担保人的个人房产17处、法人担保人的房产一处及成都高新持有的四川奥 克36.75%股权等,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048.16 61,000万元债务担保逾期,000万债权由成都祥成贸易有限公司、成都金石 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奥克石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达油气发展有限 公司、陈兵、邵小红、肖杰、任春辉、邵满印、王海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048.16 截至贷款 本息结清 当日应支 本笔贷款本金人民 币60,恒丰银行配合公司办理执行 申请人变更手续,000,由公司直接从法院受领该案执行款。

恒丰银行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下列 方式承担责任,后续 各方将依据协议尽快推进完成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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